各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对教育普法的重要支撑作用,学校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和推荐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护成长 筑梦未来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
三、参与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及在校学生
四、活动安排
(一)作品分类和形式
作品按作者主体分为学生作品、教职工作品两大类。形式包括文字作品、视频作品、美术作品3种。
1.文字作品。以“我身边的法治故事”为主题,文体不限,包括记叙文、议论文、小说、散文等,文章不少于600字,诗歌总行数不超过30行。作品突显法治精神,文笔流畅生动。
作品提交至邮箱:xuhong@btbu.edu.cn
联系人:徐 洪
联系电话:13718640421
2.视频作品。视频作品可1人或多人集体创作,原则上集体创作的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5人。
(1)微视频:包括微电影、微动漫、公益广告、快闪、讲述、工作展示等形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公益广告等宣传片时长不超过1分钟。
作品提交邮箱:dingqi1209v@qq.com
联系人:王安澜
联系电话:18301693697
(2)文艺作品:包括歌曲、舞蹈、曲艺、戏曲、童谣、舞台剧等原创法治文艺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提交作品画面、声音清晰,画面比例为16:9,文件大小不超过50M。可上传非高清文件,高清无压缩版自行保留,用于获奖后展示播出。
作品提交邮箱:jessicabing1110@126.com
联系人:王若冰
联系电话:81353286
3.手工与美术作品。包括海报、书法、绘画、板报、图配文、泥塑、剪纸、篆刻等平面或手工实物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可多角度上传作品的结构、造型、细节图片。作品应为个人独立创作。请先行保留作品原件或设计源文件,用于获奖后展示。
教职工作品提交邮箱:mafei@th.btbu.edu.cn
联系人:马飞
联系电话:13611308290
学生作品提交邮箱:2900116473@qq.com
联系人:梁丹丹
联系电话:81353362
(二)作品提交
作品提交方式分为学校推荐与个人提交两种。
1.学校推荐
请作者于6月12日12:00前将所有参评作品电子文件按“文字作品/视频作品/手工与美术作品-姓名-学生/教职工-二级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命名,并将《第十一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作品汇总表》(附件1)word版文件、《第十一届师生优秀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作品版权承诺书》(附件2)作者签名PDF版与作品电子文件等一并提交至对应联系人邮箱;由联系人汇总整理所有作品(包含附件1和附件2)后,一并上传至网盘(设置永久有效链接),网盘链接发送至指定邮箱:xuhong@btbu.edu.cn,联系人:徐洪,联系电话:13718640421。(注:参加学校统一推荐的作品无须再进行个人报送)
2.个人线上平台提交
个人提交作品可在截止时间6月28日前,关注并登陆丘瑞斯微信公众号或登陆丘瑞斯微信小程序,选择“第十一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评选活动”专区,登陆报名、上传作品。
丘瑞斯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丘瑞斯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三)评选组织
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党委宣传部、法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校工会、校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内外专家等组成评审组,择优向上级组委会推荐。其中,优秀作品将有机会参评市委教育两委组织的作品单项奖评选,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作品,指导教师也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体现教育意义。全面准确反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准确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社会热点与信息传播特色,紧扣法治教育主题,具有主题鲜明、富有创意、构思新颖等特点,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内容,具有法治教育意义,明确教育目标、强调法治精神、注重知识传递、引导公众学习;推动创作欣赏作品与法治思维培养有机结合,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实践推进做中学、学中做,通过创作优秀作品展现法治观念、维护法律尊严。
2.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理解宪法内容,感受宪法权威,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自觉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通过对民法典、刑法、国家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结合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创作贴近生活的法治作品。在创作中感受宪法力量、领悟宪法精神,理解宪法赋予每位公民的职责和义务,促进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创编艺术佳作,彰显法治精神。坚持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有机统一,以丰富多彩的形式讲述法治知识、展现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选择恰当法治题材、融入法治元素、塑造生动形象,运用多样化艺术手法,用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引导人、熏陶人、影响人。广泛利用家校社协同教育,充分发挥教学资源、法治资源、艺术创作资源优势,编创具有较强专业性、观赏性的优秀法治作品,打造法治教育文化精品,通过创作既具有艺术性又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的佳作,展示新时代法治教育新风貌。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1.优秀作品有机会被推荐参加教育部及全市相关活动评奖。
2.学生应实事求是填写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件学生作品填报一名指导教师,自己独立完成的作品可不填写指导教师。
3.作品必须原创,主创人员应为在校师生,对作品具有排他的独立版权,且未在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开发表。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一经确认,取消该作品及报送单位参评资格,并由该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4.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任何外部链接等与作品编创、展示无关的内容。
5.主办方享有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改编、再创作、部分采用作品等权利。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所有提交作品概不退还。
6.作品须题目规范,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等题目。注意控制题目字数,突出作品主题,避免以“宪法作品”“法治作品”等宽泛词语或本届活动主题为题目。
7.个人线上提交作品时须填写作品信息,个人作品仅可填写一位作者,集体创作的作品最多填写5位作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作品质量关,做到合法合规、内容严谨、立意新颖,把此次活动作为年度法治教育的重点工作予以落实。本次活动将纳入2024年平安校园考核、依法治校示范创建评定。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各单位结合实际,紧扣法治主题,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实践教育功效,挖掘实践育人的深度,增强法治教育活动的体验感,使学生“沉浸式”“体验式”参与,切实加强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将法治思维根植于心。
(三)广泛宣传,浓厚氛围。本次活动征集的优秀作品,将在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现场活动、《法治与校园》电子杂志及微信公众号、公交地铁电视等平台展示交流。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往届和本届优秀法治教育作品,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内宣传海报、法治宣传现场活动等途径,展示优秀法治教育作品,鼓励师生积极创作、广泛交流,持续浓厚校院法治宣传氛围,让广大师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感受法治力量。
新2最新登录口党委宣传部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