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研发【2019】4号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内蒙古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内师校发〔2019〕12号),经学校批准,该项目正式启动。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我校10种专业学位类别授权培养单位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任课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均可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中的项目进行申报。
2.申报项目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其中,教学团队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材料三份,教师个人申请项目需提交纸质材料二份,电子版发至liuzg@imnu.edu.cn。
3.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志国 联系电话:439317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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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9年3月4日